残保金有哪些减免政策?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残保金是一个重要的财务事项。了解残保金的减免政策,对于企业合理规划财务支出具有重要意义。

一、分档减免政策
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50%缴纳残保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 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缴纳残保金。
二、暂免征收政策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职职工人数在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三、因不可抗力减免政策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具体的减免幅度和缓缴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特殊行业减免政策
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如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同时,劳务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五、新办企业减免政策
新办企业在当年不足一个年度的,在计算残保金时,按实际月份计算。
| 减免政策类型 | 具体内容 | 适用条件 |
|---|---|---|
| 分档减免 | 按比例分 50%和 90%缴纳 | 根据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确定 |
| 暂免征收 | 在职职工 30 人(含)以下 | 无其他限制条件 |
| 因不可抗力 | 申请减免或缓缴 | 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 |
| 特殊行业 | 按协议协商计算残疾人数 | 劳务派遣等特殊形式用工 |
| 新办企业 | 按实际月份计算 | 新办当年不足一个年度 |
企业应密切关注残保金减免政策的变化,及时准确地进行申报和缴纳,充分享受政策优惠,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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